近二十年来,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加快,在高速运转的另一面,经济犯罪也层出不穷。
在诸多经济犯罪案案例中,做假账便是作案方法中最老道,也最常使用的一种手法。
如1999年轰动全国的东方锅炉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大经济案件中,便是以何允明、江仲生等人为首的领导班子利用职务之便并借助假账的掩护,鲸吞国家财产近千万元之巨。
假账一直被人们视同“洪水猛兽“,它犹如一只隐形的手,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,小到“皮包公司“的设立,大到一家家上市公司的包装出炉,使许多不法分子巧取豪夺国家财产中饱私囊。假账一般是指会计人员不按照《会计法》和相关财会制度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,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的产物,是伴随着会计工作的产生、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变化的。近年来,假账的手法不断翻新,越来越趋向于复杂化和隐蔽化。
假账主要有假凭证、假账簿、假报表等形式,做假的常见手法主要有:真账假做、假账真做、偷桃换李、电脑作弊等形式。
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假账的常见手法,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分别从凭证、账簿、报表、资产、负债、权益、收入和费用等各方面来具体阐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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